一把道:「我选这些跟顏色关係不大,是喜欢它们的气味。」
傲如云听了,急忙把胭脂拿来嗅了嗅,然后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,竟然闻了闻自己身上。
绝对是有病!
「房间你看过了,可以走了吧?」我催促道。
这时,他看见我压在首饰盒下面的一隻纸摺兔子。
「媳妇喜欢兔子?」傲如云拿起来问道。
夺过纸兔,我把它揉成一团扔到地上。傲如云见状,急忙捡起来想把它復原。
那是高树折给我的。
两年前,母妃带我上山礼佛。好动的我坐不住,藉机溜去后山想抓兔子玩。
可惜没多久就被母妃给抓回去,空手而归。
高树见我失落,亲手摺了隻兔子送我,弥补我的无功而返,还在兔子里写下了『菀菀高树起,灿灿繁花开』这句诗。
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我开始留意他的一举一动。后来,四下无人时,他开始唤我菀菀。
「在我眼中,你不是齐渊王的女儿,也不是贵和郡主,就只是一个会因为没抓住兔子而沮丧的小女孩。」他曾经这么说过。
当时我感动到泪流满面。现在回想起,只对自己当年的愚蠢感到窘迫,也对他的巧舌如簧感到噁心。
「别管它!我再也不想看见这兔子了。」我阻止道。
这辈子,我再也不想看见半点能让我想起当初恋爱脑的东西。
要能过的顺心,像我跟傲如云这般的利益结合才是唯一的选择。
我们能不被无用的感情所牵制,一心一意去做该做的事,站在该站的位置。
就像他明明能一步夺下如风的关刀,但新婚之夜却任由我用蹩脚的枪法把他赶出屋外一般。
因为我们心里没有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