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班,他在三班,虽然看你的次数减少,却不改往日。”
盛柳把手机递给她,是她小心翼翼保存的那张高糊照片。
说:“初三毕业前,那段时间,我们其实见过很多次,每次看见你,你都在看这张照片,你也和朋友说过你喜欢他,我不小心听到了。”
说到这,盛柳摇摇头,喟叹:“就当我自作主张,把这件事告诉了厌,他知道后放弃出国念私高,来到你所在的学校。”
“放弃”这个词,他后知后觉意识到不太严谨,解释道:“厌也不想出国,他说没意思,都是他那爸逼的。”
后半句言语归属别人家事,声音比前半句小很多,温书梨估计没听到。
思来想去,他想到一个重要漏洞,“不过,有一点我想不通,你暗恋他没错,初三到高中没多长时间吧,为什么不记得他呢?为什么把他忘了?是不是说不过去?”
“还是说……你失忆了?”
猜想大胆。
失忆在现实生活并不常发生,通常是小说情节里的狗血桥段,用于男女主出现感情转折的重要节点。
一连串的问题相继抛出,步步紧逼,掐住她的命脉,濒临万丈高崖,后退无路,不知道该如何回应。
温书梨低下头,没说话。
那张一模一样的照片,她承认,她看到后,哭过的眼睫又是酸软一片,泪腺不听话,点点泪珠凝聚、交汇,霎时涌出。
眼泪咸湿,混淆视线,继而随重力垂落于无温、渐渐黯淡的屏幕,仿佛自带穿透力,又像是被风感化,与少年融为一体。
内心百感交集,鼻翼抽噎,哭腔断续不成调,玉白的皮肤嫣红更显,肩膀下意识瑟缩,致使微卷栗棕长发低坠,欲盖弥彰掩盖她透骨的恸哭。
璀璨夺目的小玫瑰啊,遭了挫、受了“伤”、折了腰,需要被人保护。
阿厌,你为什么不告诉我。
原来……原来她默默喜欢暗恋的男生,那个连名字都没来得及知道的男生,是沈厌,就是她现在喜欢的人。
第一次悸动,第二次心动,皆因你。
对不起,阿厌,我不是故意忘记你的。
越来越多的信息压在心头上,险些缺氧,像是搁浅在沙滩的海洋生物,不见天光、如临深渊。
想到什么,盛柳补充:“我问过厌为什么喜欢你,他说在他经历最黑暗的一段时间,你出现了。那个雨夜,在所有人对他见而远之、只知道用封建思想评头论足的时候,你为他撑伞,他便一直喜欢你,从始至终。”
“厌没对你告白,因为怕吓到你,什么原因我不方便说,你可以自己问他。”
雨夜,三年前的某个雨夜,她第一次遇到沈厌。
那时的少年浑身戾气,靠坐砖墙,雨势滂沱,断裂天之骄子的铮铮傲骨,虽支离破碎,不经意的抬眼却充斥俯瞰众生的睥睨。
冷感、漠然、不可靠近。
她撑伞走过,来到他身边,伞度倾斜。
不是可怜,是一种最初见到的关心,缓缓开口:“你还好吗?”
没想到只一眼,他可以记那么久,久到她将他忘记,久到重新燃起对他动心。
眼前的姑娘泣不成声,脆弱得想让人安慰。
盛柳突然后悔了,厌如果知道他的女孩儿这么伤心,一定不会放过他。
踌躇间,他伸手,递给她一小包完整干净的纸巾,“不好意思啊,我不是故意惹你哭的,你别哭啊,厌知道我就惨了。”
盛柳大直男一个,不会安慰人,尤其是女生,不小心在温书梨的伤口上撒“盐”,“你要是没失忆,那就怪你的记性太不好了,不怪你。”
大抵辣意加剧,她哭得愈发厉害,好似忘了身边人的存在,纸巾未接。
慢半拍地反应过来,礼貌道谢:“不用了,谢谢……你。”
胡乱揉了把脸,丑就丑吧,她不在乎了。
脑海里只有一个人。
阿厌,她的阿厌,她好心疼她的阿厌。
他在她不知道的冗长时光里,默默陪她三年。
十五岁的暗恋,以为单向、无疾而终,其实不然,是交错的双向暗恋。
清泪为他而流,汇聚成花,莹白无瑕。
好在一切不晚,阿厌,接下来换我向你靠近,我也会一直一直喜欢你。
永远,无期限。
……
不远处,校内的角落,隐匿,无人注意。
阮欢双腿定住,应该站了很久,把一切收入眼底,不差一字。
沈厌那么早喜欢温书梨,甚至暗恋,喜欢了三年,深情专一。
她不敢想象,年少心动当真的人寥寥无几,大多数人本着玩玩的态度,难得纯粹。
沈厌例外。
又想起自己多次的告白均已拒绝收尾,根本原因便是温书梨了。
表面上不关注,阮欢还是喜欢沈厌的,说不上来从什么时候开始,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