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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1 / 2)

《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》作者:时月【完结】

【本文文案】

作为白手起家的创一代,楚霁的字典里,就没有过“安分”这个词。

穿越到一本讲述男主从战俘到天子的小说中,他的戏份少得可怜——

花了300万两买官的楚家三少爷。

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。

那怎么行?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。

他想要这天下,想海晏河清,想青史留名。

可男主,是他最大的阻碍。

一早,他们的结局就已书写好——

若是不能为我所用,则兵戎相见,不死不休。

就在楚霁想要换个地图,去拯救书里因雪灾而死的沧州百姓时,属于男主的时间线开启了。

到了斗兽场,楚霁与男主四目相对。

那像狼一样的眼神里,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厉和煞气。

他听见了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,连带着耳膜和血脉。

嘭嘭,嘭嘭。

移开眼,楚霁伸出葱白如玉的手,想揉开眉心的郁结。

满腹牵缠终究是化作了一声叹息。

罢了,才15岁,先放到身边养着吧。

左不过,也只是一只小狼崽子。

可谁知,养着养着,小狼崽子好像被他养成了忠犬?会把他按在墙角,可怜又强势地讨要一个亲吻的那种!

作为南奚战俘,秦纵被带到斗兽场,成为供人赏玩下注的对象。

抬起头,他一眼就看到了,那个在人群里,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。

容貌艳丽,却难掩清贵之气。身姿颀长,占尽了世间风流。

但,那又怎么?

秦纵心中不屑,金玉其外,道貌岸然之徒。

连胜三场。失血和内伤迫使秦纵不得不躺倒在斗兽场的中央,等待着下一只猛兽的出现。

就在这时,他看见那个男人唇瓣轻启:

“陛下,不如就把这奴才赐给臣吧。”

从那一天起,秦纵看着这个男人

安民生、建州府、积粮草、厉甲兵,

化腐朽为神奇,救万民于水火……

他觉得,楚霁像是永远皎洁的月,高悬天上,平等地将每个人照亮。

钢铁城门外,18岁的小将军红袍黑甲,手持银戟,单膝跪地,献上西南两州13城——

我会踏破山河,朝你而来。

请为我披上,这天地寰宇间,只属于我的月光。

病弱坚韧心怀天下受 x 年下忠犬小狼狗攻

是甜的。

年下六岁。

架空背景。

爽文,有基建元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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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预收文案】《不挖野菜,首辅大人滚远点》

年欢酒重生了,重生在他去找言酌相认的那一天。

前世,他满心欢喜地嫁给言酌,以为是嫁给了爱情。可往后的岁月里,他只在言酌那里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冷眼。。。

流放路上,他才知道,言酌早就将他这个人忘得一干二净。娶他,只不过是为了防止被扣上结党营私的帽子。

他将玉佩狠狠掷回匣中——不许恋爱脑,否则是要去挖野菜的!

年欢酒决定寄情于事业,将爹娘教给他的厨艺发扬光大,彻底忘掉言酌那个薄情郎。

可这辈子,言酌居然像块牛皮糖一样,黏着他不放!

世人皆道,首辅大人言酌光风霁月、人品贵重。

可只有言酌知道,他是这世上一等一的的负心汉!

当年,他为了打消皇帝疑心,顺势娶了出身商户的年欢酒为妻。

年欢酒是自己找上门来的,手里拿着玉佩,声称是与言酌的定情信物。

言酌从未见过那玉佩,自然认为年欢酒是个攀附权势之辈,利用起来也毫不手软。

未曾想,皇帝坐稳龙椅后,还是要兔死狗烹,鸟尽弓藏。言家获罪,流放千里。

一时之间,亲戚断交,仆从逃散……

唯独那个从未得他正眼相待的小哥儿,明明怕得两股战战,还是含着泪说要随他去岭南。

官差苛待,不给他们吃喝。但小哥儿蕙质兰心,哪怕是用路边的野菜,他也能做出各种花样的美味。

岭南瘴气重重,年欢酒终究没等熬到言酌东山再起,成了言酌一生的执念……

油尽灯枯的言酌一合眼,竟然回到了年欢酒来找他的当日。

他又是准备美食,又是精心打扮,就等着小哥儿上门。

可等一日不来,等两日还是不来。等到第三日,街上多了个“欢酒食铺”,风靡全城。

言酌眸色一暗:山不来就我,我就山。

于是人们便发现,当朝最年轻俊美的内阁辅臣言大人,整日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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