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其实是瞎取的,当时他在图书馆,随便翻了一本诗集,里面有一首诗叫颠倒世界,他想,这名字挺好的,够帅,就决定叫这个了。”叶母侧过头,把拉了一半的窗帘全部打开,窗户推出去,外面树影幢幢,黑咕隆咚的,叶母椅着桌沿,朝向那一片黑暗说,“你外公外婆以前很不喜欢你爸,觉得他没一份正经工作,整天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事,那个年代的老人,很难理解什么叫摄影师,也不懂什么是乐队,就觉得他啊,经常到处乱跑,是个不顾家的人。”叶母垂下视线,声音变得很轻,“那时候,他们非常反对我和远山在一起,一心希望我能和一个老师结婚。”
叶筝不言不语地站在门边,他拿起那块奖牌来看,顶端系着蓝白色的缎带,正面镌有一排小字,“奇森杂志摄影大赛——自然风景组 冠军”
“那时候为了远山,我和你外公外婆吵过很多次架,他们怕远山带坏了我,又怕我真的为了远山而和他们断绝关系——当时邻居家的女儿就是这样,为了一个男人,和家里不再来往,”叶母盯着无名指上的戒环,须臾,她伸出手,把那枚银色的戒指转了一圈。
年月太久,戒指下面的皮肤已经被印上了一条戒痕,淡白色,扎根在了血肉里,“我从来没有想过,原来谈恋爱也会这么累,这么辛苦,会为了一件小事哭得睡不着,所以我甚至想过,不如就这么算了吧,就当我们没缘分……”
“妈……”叶筝往前几步,想要去抽两张纸给叶母擦眼泪,却被叶母拦住了。
“你听我说完。”叶母按住他的手,“……后来远山为了和我在一起,他选择退出乐队,放弃了很多他憧憬的事情,唯独摄影,他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,他和我的父母说,请再给他一点时间,他一定会给我一个很好的家。”叶母很少对叶筝这么说过话,她探出手,摸着叶筝的脸,忽然笑了笑,“他真的做到了。”
叶筝握住母亲的手腕,也跟着她笑一笑,但他不知道,这个笑实在过分的勉强,落在一个母亲眼里,更像是带着痛。
“可能很多人认为,坚持远比放弃难。”叶母粗糙的指腹抚过叶筝眼角,她不得不那么仔细地察看着叶筝,“但是叶筝,妈妈清楚,让一个心里有希望的人去放弃一件喜欢的事,是真的太难、太难了。”她隐约瞧见叶筝神情上的变化,像一阵风过,云开月明,她和书桌上、叶远山的照片,一齐被收聚在这样一双亮光的眼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