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机。
他红着眼睛瞪着本杰明:“干饭不是学会了无终术么?为什么还会死?”
本杰明无奈:“师父,无终术练的是细胞盾,只是摔不死打不烂,但干饭是自己老死的,没人能抗住细胞衰亡。”
赵传薪的心好像被什么掐住了,快揪成一个点。
他用袖口抹着眼睛,袖子上的泥土花了他的脸。
他一边哭着一边将它埋在前山,竖了一块石碑。
写了它的名字,梗概了它的一生。
它的自传被赵传薪出版,起名为——《狗生传奇,干饭自传》。
这本书以“我”的口吻,讲述狗的一生。
它的母亲是一条来自于国外的狗,被旗人家庭豢养。
旗人没落,而且它是狗的一窝中最羸弱的,注定要被遗弃。
后来,它去了赵传薪家里。
自从赵传薪能听懂它的话,它也能听懂人话后,它产生了自我意识,记忆力越来越好,逻辑思维越来越强。
这导致它产生了疑惑。
它既不算狗,也不算人。
它讲述了它在对抗动物本性时候的内心挣扎。
讲述了与赵传薪走南闯北所见所闻。
后来它开始识字。
起初它只能看不能写。
它把赵传薪视为父亲。
它能察觉到,赵传薪一直把它当自己孩子,但从来没承认过这一点。
它一直都想叫一声“爹”来着。
但它叫不出口,它担心赵传薪不屑一顾。
因为赵传薪很鄙夷将宠物当成子女这件事。
赵传薪还经常骂人“狗东西”。
赵传薪离开的时候,它很想念赵传薪。
只有本杰明能听懂它的话。
所以它选择住在天上飞,否则它明明有思想却没办法与人交流。
后来,赵传薪回来了。
它太开心了。
赵传薪老了一点点,但它老了很多。